勞資雙方達成新版薪資協定,封館危機解除
聯盟總裁 David Stern 和球員工會理事長 Billy Hunter 在美國時間禮拜二達成協議,勞資雙方將簽訂一份為期六年的新版薪資協定,自七月一日起生效。
新版薪資協定和目前最大的差別有限制球員十九歲以上才可參加選秀、軟薪資上限(Salary cap)的上升以及球員合約最大長度的減少等等。
以下是簡單的整理摘要。
- 參加選秀的球員的年齡下限將提高到十九歲
這個議題曾經是勞資雙方爭議的主要焦點之一,Stern 本人多次表達他希望在新版協定當中加入二十歲以上的選秀年齡下限,而勞方和球員們(包括 Jermaine O'Neal 的言論)則是強力反對,最後雙方各退一步。
依照新版協定, 自 2006 年選秀開始,參加選秀的本土球員必須在該年當中年滿十九歲,並且自高中或預備學校(prep school)畢業超過一年;國際球員也需年滿十九歲。
Stern 表示,他希望這樣的改變可以讓 NBA 聯盟的教練和球探們離開高中比賽的場館,而他也表示聯盟即將正式下令禁止教練和球探出入高中比賽的場館。
然而,將選秀年齡上限提升一年,是否就能阻擋目前高中球員或大學球員提前棄學的風潮,修補目前職業和大學籃壇之間緊張的關係,是相當值得玩味的。聯盟目前極力拓展的 NBDL 發展聯盟(後文會有更詳細的敘述)與此同時把進入聯盟年齡下限由二十歲降低為十八歲的決定,可能會吸引某些出色的高中球員在畢業後先投身於此,一年之後再投身選秀;另外,高中棄學生先投身歐洲職籃的可能性也會增高。
- 首輪新秀合約內容的改變
舊版薪資協定當中,首輪新秀的合約的前三年屬於球隊保障約,第四年球季球隊擁有選擇權,而球隊動用選擇權後,在第四年球季結束之後,該球員將變成有限制的自由球員。
新版協定當中, 首輪新秀合約的保障約年數減為兩年,第三和第四年球季球隊擁有選擇權,而球隊動用選擇權後,在第四年球季結束之後,該球員將變成有限制的自由球員。
這個改變對於資方較為有利,也讓新秀適應聯盟和證明自己的試煉期縮短;長遠來看,這個改變將會讓球隊比較傾向選擇之前已有實績證明過自己的大學球員,而讓高中或國際球員的吸引力降低。
- NBDL 的巨大改制
發展聯盟 (National Basketball Development League, NBDL) 的茁壯和擴張,是這次勞資談判之中少數雙方存有共識的議題,因為雙方或許都體認到了,依照 MLB 和其他職業運動發展農場和小聯盟的模式,是讓這個聯盟可大可久的重要關鍵之一。
Stern 希望在 06 ~ 07 球季開始之前,把目前總數八隊的 NBDL 擴充到十五隊。這次新版薪資協定當中對於 NBDL 的改變包括了:
1) 每支 NBA 球隊都可以把隊中的球員送到 NBDL 的球隊當中去磨練,並且可以有助理教練跟隨球員,觀察球員的成長和改變。NBA 球隊只能將球齡未滿兩年的球員送到 NBDL 磨練。被送到 NBDL 的球員將不會佔用在原 NBA 球隊的上場名單(Active List)當中,母隊可以從其他管道找來他們需要的球員補充這個名額。
2) 當 NBDL 擴充到十五隊時,每兩支 NBA 球隊將共有一支 NBDL 球隊。
3) 被送到 NBDL 的球員,薪資仍然由原來的 NBA 球隊付給,並且完全遵守 NBA 的薪資協定。如此可以避免球隊以下放新秀的手段節省薪資。
4) NBA 母隊仍然擁有下放球員的一切權利,並且可以在任何時刻招回下放球員。
5) 進入 NBDL 的球員年齡下限,由原先的二十歲降到十八歲。如上所提,這將讓未來的高中棄學生多了一個管道展示自己的球技,為進入聯盟做準備。
NBDL 的茁壯和發展,可能會是未來這次薪資協定當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部份。
- 軟性薪資上限提高、扣留稅比例下降
新版薪資協定決議 將球隊的軟性薪資上限(Salary Cap)從目前佔籃球事務相關收入(BRI, Basketball Related Income)的 48.04% 提升至 51%,這意味著明年薪資軟上限也將從今年的 4,387 萬美金,提升到四千七百萬至五千萬美金之間。
薪資軟上限的提高意味著老鷹、山貓、騎士和黃蜂等本季結束後薪資總額低於軟上限的球隊,將會有更大的薪資空間可供操作。
在 1999 年版的薪資協定中開始加入的豪華稅(Luxury Tax)和扣留稅(Escrow Tax),在新版協定中依然保留。其中,豪華稅開徵的比例,仍然是當球隊的薪資總額超過 BRI 的 61.7% 時,然而新版協定改變和增加了兩項對球隊較為有利的規定。
1) 舊版薪資協定規定,當球員被聯盟認定為擁有「長期並危及職業生涯的傷病」(例如 Alonzo Mourning 2003 年在籃網的狀況)時,他的薪資可以在兩個球季之後自球隊的薪資總額當中扣除;但 新版規定只需要一個球季後就可以。
2) 新版薪資協定規定, 聯盟中每支球隊今年夏天都有一次機會,揮棄球隊當中一名球員,而球隊將不須支付這名球員之後合約的薪資超過豪華稅下限必須被罰款的部份。這表示,球隊仍然必須支付這位球員剩下的合約,而這位球員的合約也仍然會算在球隊的薪資總額當中,但假使球隊的薪資總額超過豪華稅開徵下限,那這名球員的薪水超過的部份將不會被徵收豪華稅。
這項條文很有可能在今年夏天會被包括尼克、小牛、拓荒者、灰狼等薪資總額超過豪華稅上限的球隊使用。
在扣留稅的部份,新版協定對於球員徵收的比例有所調降。舊版協定規定球員在每年球季開始之前,必須將薪水的 10% 交付至一個「扣留帳戶」當中,假使球季結束聯盟所有球員的薪資總和不超過聯盟整體 BRI 的 57%,那球員們將可拿回這筆稅款;反之,資方將可沒收這筆稅款。過去兩個球季,由於球員整體薪資總和都超過 BRI 的 60%,因此資方都可得到這筆稅款。
在接下來的六個球季,第一個球季球員仍然要支付薪水的 10% 作為扣留稅,第二到第五個球季則為 9%,第六個球季降為 8%。
關於扣留稅部份的另一個重要改變,是對於稅款的分配。在舊版薪資協定下,聯盟將這筆稅款平分給球隊薪資總額未達豪華稅課徵標準的球隊; 但在新版協定下,這筆稅款將平分給聯盟三十支球隊。
- 球員合約最大長度縮短,每年最大漲幅縮小
新版薪資協定 將球員合約的最大長度,由目前的七年縮短為六年。同時,新版協定也將 球員合約每年的最大漲幅(當擁有大鳥資格的球員和母隊續約時),由目前的 12.5% 減少到 10%;而以自由球員身分和他隊簽約的球員,合約的最大漲幅則為 8%。
- 有限制的自由球員合約內容改變
現行的薪資協定當中,母隊有十五天時間決定是否要「對應」(match)其他球隊對於自己有限制的自由球員(Restricted Free Agent)提出的簽約意向書(offer sheet)。如果在十五天當中母隊選擇對應,那這名有限制的自由球員將會被母隊簽下。
新版協定當中把 這個決定時間縮短到七天,這樣將會對於球隊在自由球員市場的運作增添彈性,並且鼓勵球隊和其他球隊的有限制自由球員提出簽約意向書。
新版薪資協定的另一個重大改變,是被暱稱為「Gilbert Arenas Rule」的二輪選秀球員專用條款。
在目前的薪資協定中,球隊以二輪選秀選進的球員不需要簽下複數年保障約;然而,有時會出現的例子是這些二輪球員大放異彩(例如近年來 Gilbert Arenas, Marquis Daniels, Manu Ginobili 和 Carlos Boozer 等);而如果第一份合約的長度不滿三年,在這份合約期滿時,母隊將只能以早鳥條款(最高起薪:前一年薪水的 175% 或聯盟球員平均薪資,兩者取其高者)或是中產階級條款等特殊薪資條款,和這位球員續約。而類似 Arenas 或 Boozer 的例子,就是在母隊薪資總和已超過軟上限時,無力使用超過中產階級條款的金額對應其他球隊的簽約意向書,因此導致球員和其他球隊簽約。
為了改變這樣的情況,聯盟在新版的薪資協定當中增添了所謂的「二輪選秀專球員用條款」:規定 當其他球隊和二輪選秀出身的受限制自由球員提出合約意向書時,第一年的合約金額將硬性規定不得超過中產階級條款的金額;但在第二年之後,球員的合約金額就可以跳到這名球員依照聯盟規定年資所能拿到的最高薪水金額。
如此一來,薪資總額超過軟上限的母隊只要沒有動用自己的中產階級條款,都將有能力對應任何來自其他球隊的簽約意向書,簽回自己二輪選秀出身的有限制自由球員。
- 球員名單的擴充和名稱改變
舊版薪資協定規定一支球隊名單當中最少要有 11 名球員,最多可以有 15 名球員(12 名正式球員 + 3 名傷兵名單)。 新版協定當中將球隊最少球員人數增加到 14 名。
另外,資方也同意取消行之有年的「傷兵名單」(Injury List)這個名稱,改以上場名單/閒置名單(Active List/Inactive List)分類能夠和不能夠上場的球員。這代表自此之後我們將不會再看見各隊提出的五花八門的傷病名稱。
- 交易限制的放寬
舊版薪資協定當中,交易球隊雙方或多方薪資總額假使都已超過軟上限,彼此之間交易和獲得的球員薪資總額差距,必須在 115% ±10 萬美金以內。
新版薪資協定當中將這個限制放寬到 125% ±10 萬美金。預計這個改變將讓交易的困難性降低,刺激更多交易和可能交易提案的出現。
由於新舊薪資條款之間的轉換需要時間,今年夏天球隊能夠開始和自由球員簽約和交易的時間,將從原本的七月十五日推遲到二十二日,但可以開始和自由球員交涉的時間將仍然是七月一日。
更多關於這次新版薪資協定的細節,預計將會隨著時間逐漸揭露。
本文參考了美聯社報導和 ESPN 記者 Chad Ford 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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